为落实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型发展方案》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的有关要求,加强太阳成集团tyc122cc师资队伍建设,促进太阳成集团tyc122cc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,加快培养高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工作职责
1.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。对参与实践活动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,并提出建议和意见,指导初创学生撰写创新创业计划书,提供企业管理和营运等方面的咨询。对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帮扶与转化。
2.通过开展日常教学活动、举办创新创业讲座、提供政策及业务指导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交流等方式,为创新创业学生答疑解难,提供项目论证、业务咨询和决策参考等帮助。
3.指导大学生申报各类国家、省、市科技创新项目,及时将申报项目转化为教学内容,增强创新创业的可行性。
4.指导学生参加国家、省、市各类创新创业大赛。帮助学生做好选题、研究、成果推广等,指导学生完成竞赛的全过程。
5.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,服从教学安排,向学生介绍创新创业课程结构和学习重点,指导学生选学专业课和选修课,帮助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、创新性实验、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,完成教学任务。同时,要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培训活动。
6.参与太阳成集团tyc122cc实践平台建设,协助建立与政府、行业、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。
二、聘任条件和对象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2.校内聘用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,热心创新创业教育,必须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,经过国家或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系列专门培训,并取得培训证书的高校教师、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人员。
3.外聘导师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有3年以上创新创业教育培训、咨询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管理实践经验、自主创业成功经历;或者具有从事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会计师、审计师、律师;行业协会、大中企业、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;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企业管理、职业咨询、财税金融、法律等方面的专家、学者。
三、选聘程序
太阳成集团tyc122cc根据教学需求,按学校兼职教师选聘程序进行选聘。
四、教学管理
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负责受聘导师的日常教学组织及管理工作,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库,太阳成集团tyc122cc根据双创教学、实践活动情况协调安排导师。
五、有关待遇
聘任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承担列入太阳成集团tyc122cc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课程或者其他活动,按照学校相关发放课酬或津贴。
六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,由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负责解释。